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清水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出台,将从明年2月1日强制执行。凡未达到验收标准规定要求的,将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抽样检验变全数检验
这套验收标准包括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安装工程等内容,是国内第一个针对分户验收的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改过去抽样检验为全数检验,把传统的抽检合格变为每户住宅全数检验100%的合格。
验收标准对一些常见的质量通病、投诉焦点,如房间净高、对角线误差、楼板厚度、墙面色差、天棚平整度、厨卫、屋面和外墙窗防渗漏等,提出相应的质量检验规定和保证措施。
厨卫须24小时不渗漏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做渗水试验。防水材料铺设后,必须做蓄水检验,蓄水深度应为2—3厘米,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工程竣工交验前,应再做一次蓄水检验,若发现渗漏应立即整改。
电线须配置统一颜色
针对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通病,验收标准明确了质量控制措施:现浇结构中必须一次预埋钢套管、预留孔洞、线盒,避免在建筑结构中二次剔打;预埋套管、预留孔洞、线盒及暗埋管线必须明确标识,分户验收时作出书面说明,避免二次装修时人为破坏。
验收标准明确规定了电线配置的统一颜色: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一致,即保护地线用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
窗台净高不低于0.9米
为避免安全事故,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不得低于0.9米。低于0.9米时应有专门的防护设施。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