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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新房产动态

来源于: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0/7/20 14:40:46

69市国土局发文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

  市国土局发布公告,要求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明确济南市区范围内,自41日起(4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人(现状补办出让的除外),须在该合同宗地开工、竣工时向市国土局书面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41日起,凡在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要在出让合同约定到期前15日内,向市国土局书面申报延迟开工、竣工原因。41日前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该合同宗地尚未开工、竣工的,应将该合同宗地开工、竣工时间向市国土局书面申报。其中在2007112010331期间已签订出让合同的,该合同宗地已竣工的,还需在630以前向市国土局书面申报该宗地的实际开工、竣工时间。至41,凡已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满一年未开工的,要在630以前向市国土局书面申报延迟原因。对由于政府部门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时间开、竣工,确需修改原约定时间的,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按时上报、拒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市国土局将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相应的宗地按未开工、未竣工统计、处理。

  612七部委出台公租房建设指导意见

  住建部等7部委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将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公租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道筹集。新建公租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公租房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公租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公租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符合条件可申请续租。公租房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违反规定使用公租房的,应当责令退出。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613六部委要求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

  住建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通知要求,规划期内,各地要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加大租赁住房补贴力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到规划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要加快建设公租房、限价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到2013年末,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到2011年末基本完成。2014-2015年,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有条件的地区2012年开始加快改造、整治。力争到2012年末,所有县、市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实现住房保障业务系统全国互联互通,到2015年末,基本建立全国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各级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要确保于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621山东省住建厅推住宅分户验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自即日起全面实行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办法规定,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物业等单位,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质量;栏杆、护栏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主要空间尺寸;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采暖工程安装质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内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住宅质量保证书》应注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及负责人姓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621山东省住建厅启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从现在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当前影响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4大类12项突出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治理。争取到2013年,全省住宅工程4大类12项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质量投诉明显下降,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达到95%以上。12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分别是: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裂缝;填充墙裂缝;墙面抹灰裂缝;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外窗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屋面渗漏;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622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建议稿支持开征房产税

  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牵头起草的《全国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稿已上报相关部委。针对十二五期间的房地产业发展定位、方向及目标等原则性问题,建议稿提出了许多不同以往的建议。对于此前各界广为关心的开征物业税(或称房产税)问题,建议稿明确表示赞同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朱中一认为,开征房产持有税种的前提是不要给大多数老百姓造成压力,要设定合理的税收豁免范围。同时要鼓励持有多套房产的人把多余的房子吐出来,在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同时,应降低流转环节的税收。